《甘肃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》印发
考核结果分为A、B、C三个等级
每日甘肃网1月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《甘肃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提出,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,基准分为100分,考核结果分为A、B、C三个等级。
《办法》明确,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、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、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、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。
《办法》提出,考核工作按照市级自查、实地核查、第三方评估、暗访抽查、综合评议等程序进行。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,基准分为100分,考核结果分为A、B、C三个等级。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,考核等级为A级:领导重视、工作机制健全,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、落实得力,工作成效明显;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前六名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考核等级为C级: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、成效不明显、欠薪问题突出,考核评分在80分以下的;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;发生3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,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;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。考核等级在A、C级以外的为B级。
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